8个月被罚12亿元打击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已见实效
自2019年以来,央行对于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力度明显更进一步,除了通过法规条文规范行业发展外,支付罚单在数量和金额上也呈现出上升趋势。根据央行公开资料显示,今年1-8月共有81家支付机构收到人民银行的处罚通知,处罚金额合计超过1.2亿元。其中不乏千万级罚单。
互金支付通道遭监管清理
9月16日恒信易贷对外发布良性退出的相关公告称, 最近,政府有关部门针对网贷企业收紧监管政策并进行谈话,且进行良性退出的方向性指引,同时近期第三方支付公司被监管方央行约谈后停止运营,导致无法代扣借款人的还款。我们积极响应监管部门要求,经平台管理层紧急召开会议,慎重研究,决定在相关监管部门的指引下配合进行良性退出
近日包括北京地区在内的相关监管部门约谈部分第三方支付公司,要求后者审慎开展或清退P2P支付结算业务,并提交相应的整改方案和清退时间表。与此同时,有银行方面也收到相关通知,需“审慎开展p2p网贷业务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随着互金支付通道的清理,现金贷最为严重。据支付界独家获悉,从7月份至今已有多家支付机构开始清理大量不合规现金贷商户,目前已有多家支付机构停止新增现金贷商户。近日已有多家现金贷平台接到某支付机构暂停服务通知函。
信用卡涉房交易设限
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日前发布公告称,为落实房地产调控相关政策,依据相关规定,对房地产类商户设定限制,当持有该行信用卡在此类商户透支消费时,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
据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人员介绍称,商家POS机如果是房产类,消费交易不一定成功,有可能会失败。目前房产类商户进行交易时,单月(自然月)不得超过1万元,全年(自然年)不得超过10万元。
事实上,平安银行去年已经两度调整房产类信用卡规则,包括调整信用卡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进行交易时的限额、将房地产类交易计入最低还款额等。具体来看,2018年6月,该行宣布,该行信用卡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进行交易时,单月(自然月)交易限额由3万元(含)调整为1万元(含),全年(自然年)累计限额10万元(含)保持不变,同时特别强调境外不可进行房地产类交易。相隔两月之后,平安银行又发文称,自2018年10月26日起,使用该行信用卡进行房地产类交易(本金、费用、利息)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
除平安银行外,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渤海银行、中原银行(港股01216)、华融湘江银行等多家银行此前也相继调整了信用卡房地产类商户额度。例如,农业银行去年4月将信用卡境内房地产类商户交易额度从日累计消费5万元下调至3万元;渤海银行去年12月表示,信用卡境内房地产类商户的单笔交易不得超过1万元,账单月不得超过3万元;境内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1520)禁止交易。
央行开展支付结算管理督查工作
近日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发布《关于开展加强支付结算管理督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央行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加强支付结算管理督查工作。其中,针对银行和支付机构的督查重点主要包括: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断直连”相关工作。本次督查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8月底前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未按要求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立即整改。
二、9月监管部门开展现场督查工作,对支付机构督查率不低于50%,主要包含4大类别。
三、11月底前,对本次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的机构,将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机构列入现场检查重点对象。
支付机构督查重点如下:
1、要求建立有利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内控合规、业务考核、责任追究、投诉处理等内部制度;
2、按规定加强账户审核,落实账户实名制,开展存量账户核实工作;
3、按规定加强特约商户管理,严格受理终端管理,对受理终端所处位置开展实时监测;
4、落实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按规定反馈交易流水号;
5、按规定开展可疑交易监测,并按规定予以处置;
6、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防范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7、积极开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活动;
8、落实银发[2016]261号文、银发【2019年】85号文其他规定情况;
9、银行和支付机构是否将跨机构支付业务全部迁移至银联、网联处理;
10、支付机构是否按要求将在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销户;
11、银行和支付机构是否存在直连业务或变相通过直连方式开展业务;
被督查的相关机构应按照要求对现场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支付结算管理措施严重不到位,被公安机关通报,或者出现大面积支付业务风险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机构,央行将在全国范围予以通报批评。
支付监管要持续从严
7月18日下午,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赴支付结算司党支部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座谈会中指出,市场经济越发展,支付结算越重要,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支付领域越来越关注,对支付结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范一飞深刻阐述了支付结算工作面临的形势,并对强化支付市场监管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支付监管要持续从严。目前国内银行、支付机构数量较多,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服务,优化机构服务能力。
二是风险防范要及时加强。针对支付市场出现的个别风险苗头,要注意防范和化解风险,同时要平稳过渡,避免引起市场、业务、交易量震荡波动。
三是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见实效。近期电信诈骗以及为网络菠菜等非法行为提供支付通道的情况频发多发,必须按照国务院部署,从支付结算领域下大力气予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