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管理办法发布发现商户用假证要立即报案
为加强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及其业务管理,维护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推进落实账户实名制,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管理办法》。
人行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办理业务,不得以核查结果不一致为由拒绝办理相关业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代理其他机构加入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对通过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获得的信息应当保密,不得用于其他目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支付产业网从《办法》中看到,参与机构在办理企业信息联网核查业务时,发现客户凭虚假证明文件办理相关业务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的主要功能
人民银行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总对总”方式建设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系统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三大功能。
一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手机号码核查功能。当前,手机已经成为银行验证客户身份和保护账户资金安全的重要手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的规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客户身份证号与手机号码的一一对应关系,但长期以来银行等机构缺乏核查客户手机号码与其身份证号对应关系的手段。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支持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核查功能,银行通过系统可以核实手机号码真实性以及手机号码登记身份证号与客户身份证号的对应关系,防范不法分子通过变更手机号码等方式买卖并实际控制企业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风险。
二是企业纳税登记状态信息核查功能。企业纳税登记状态信息是反映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的重要信息,对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了解客户、识别客户风险等至关重要。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支持企业纳税登记状态核查功能,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通过系统可以核实企业是否纳入税务管理,以及具体纳税人状态(开业、注销、非正常、非正常注销)等,方便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识别企业身份,及时发现企业注销、非正常经营等异常情形。
三是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功能。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是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识别客户身份的基础性信息。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支持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核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真实性。对核查一致的企业,反馈企业营业执照照面信息、企业股东及出资人信息、是否纳入异常经营名录、是否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7大类信息,有助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履行客户身份义务,了解企业业务性质、股权或者控制权结构、相关受益所有人等信息。
企业信息联网核查业务处理
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按照自愿原则,以法人为单位一点接入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系统运行初期,企业信息联网核查业务仅用于企业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相关业务。其中,银行办理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信息联网核查前,应取得被核查人的授权。今后将视情况进一步扩大企业信息联网核查应用范围。
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结果仅作为银行审核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等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参考。对核查结果不一致的,银行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核实,并根据有关管理制度、内部管理规定进行业务处理,不得仅以核查结果不一致为由拒绝为企业办理业务。银行应当对企业信息联网核查获得的企业相关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银行发现客户出示的证明文件或信息虚假、冒用证明文件或信息办理企业银行账户业务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