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菲律宾双龙国际集团老板杜禹翰,在台设立大坵岛开发公司、双龙国际科技公司,佯已取得菲律宾水牛岛市政府开发许可,邀民众投资博弈事业,先后向上千民众吸金2亿1587万余元,台中地院昨天依违反银行法将双龙集团台北地区业务负责人刘元芳判刑3年8月,杜的妹婿许仁德判刑4年8月。而在逃的杜禹翰由中检通缉中。该案可上诉二审。
判决书指出,杜禹翰(中检通缉中)为
菲律宾双龙国际集团实际负责人,陆续在台北市松山区设立大坵岛国际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在台北市中山区设立双龙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而刘元芳(女,69岁)于2016年4月8日,参加双龙集团在台推行的投资方案后,即担任双龙集团台北地区业务负责人及讲师,综理双龙集团台北地区之招揽投资业务。
许仁德(44岁)是杜禹翰的司机,且是杜凯玲(即杜禹翰的胞妹,由中检通缉中)的配偶,负责双龙集团在台招揽投资收取投资款、发放红利等业务。
刘元芳、许仁德等人,对外宣称杜禹翰及陈昆联2人分别为
双龙集团之总裁、副总裁,该集团旗下设有大坵岛公司及双龙公司,大坵岛主要发展项目为菲律宾的博弈产业,双龙公司主要发展项目为新能源标案、菲律宾水牛岛不动产开发。已取得菲律宾水牛岛市政府开发许可,建有国际机场、国际码头游艇俱乐部、高尔夫球场、五星级饭店、渡假村、水上主题乐园、商城、赌场,整合多方资源开发,钱景亮丽,获利丰厚可期等内容,并自2016年4月8日起,陆续台中市太平区贺缇酒店及北市西华酒店等处所,举办投资说明会,由杜禹翰、陈昆联、刘元芳等人对不特定民众讲解。
推广以投资菲律宾水牛岛之博弈事业及土地开发等为名而由双龙公司发行的投资方案,并保证每月有18%获利,采周领利润方式发放红利,迄领满200%为止,投资方案则分级为每单位新台币3万5000元、10万元、16万5000元及35万元等,并可分别领取8%、10%、12%及15%等不同级别推荐奖金。
杜禹翰等人即藉此以双龙公司名义向不特定民众招揽投资,并分别以大坵岛公司所申设的国泰世华银行庆城分行、双龙公司所申设之台新国际商业银行南松山分行等账户收受汇款,暨由杜凯玲、许仁德等人收取现金,迄至2016年11月间止,吸收资金达2亿1587万余元新台币。
杜禹翰及许仁德吸收投资者资金后,为规避检调机关追缉资金流向,由许仁德依杜禹翰指示,陆续自大坵岛公司的银行账户提领款项,并兑换成美金,先后携带美金83万2000元,出境至菲律宾,再交杜禹翰,以此方式隐匿、掩饰吸收资金去向,非法进行洗钱。至去年8月16日,检调前往刘元芳住处搜索,查扣相关证物。
刘元芳及许仁德否认违反银行法,刘辩称“我是第一个投资的,投资杜禹翰”,是本案投资被害人之一;而许辩称“我只是司机而已”,单纯受命于杜禹翰等人,对杜禹翰等人所为招揽投资业务一概不知,法官不采信,将两人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