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龙银行防控POS机洗钱重点
刘士龙/文上海富拉凯会计师事务所反洗钱项目总监
人民银行定义POS机为“移动销售点终端”,主要用途是为消费者提供非现金结算服务,银行会向签约POS机业务的商家提供本外币资金结算服务。
目前,银行POS机业务可能涉及的洗钱风险,主要在于商家通过刻意设立的空壳公司向银行申请POS机业务,再为他人套现或垫付信用卡周转资金,也可能商家故意把虚构和正常的交易混在一起,再通过POS机套现进行资金的漂白。
如果没有实际贸易背景,单从商家角度分析,利用POS机可移动特性为持卡人提供银行借记卡的兑换外币服务,属于非法从事跨境人民币兑换业务;另一方面,从管理POS机角度看,在银发2014年5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卡业务管理的通知》中,要求POS机只能置放于航空、餐饮、交通罚款、上门收费、移动售货、物流配送等确实有使用POS机需求的行业商家。
银行从POS机日常业务中,不难发现不法份子通过POS机进行套现甚至洗钱的特征:首先表现为开立POS机结算帐户的信息异常,例如开立多个个人银行帐户,或是频繁更换结算帐户;其次,银行还可从POS机异常交易情况中获知潜在洗钱风险,常见通过POS机刷卡的营业额,与商家本身经营规模不符,或是每一段时间,单台POS机上的累计发生额,明显超出商户经营规模。
再次,如果有特约商户实际控制了众多POS机,那银行也必须多加注意,除了使用POS机频率异常高外,如果POS机的交易时间都选在夜间结算,或是短期内频繁发生POS机大量刷卡的交易,及POS机单笔消费金额都很大而且都是整数交易,那就值得银行进一步关注;最后如果资金流向被故意复杂化,通过网银、手机银行等,将POS机交易的资金在不同银行间的多个帐户间分次转移、分流,导致帐户中每天都无余额,这些都是标准的洗钱征兆。
为了管控因POS机可能衍生出的洗钱风险,银行应关注POS机的异常交易情况,在POS机交易过程中采取识别和相应管控措施,并从与银行签约的POS机业务特约商户着手,强化以下管理重点:
1、特约商户准入
筛选POS机签约商家,查询国际卡组织的黑名单和银行现有不良信息名单库系统,并判断该商家有无办理POS机的必要。
2、实地考察客户经营情况
对已在其他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申领POS机的商户,应关注已实际申领POS机的台数,在结合商家日常经营规模后,判断是否真的需要新增POS机,同时评定该商家的洗钱风险等级。
根据银发2012年145号文《关于加强收单机构风险防控系统技术管理的通知》,和银发2019年85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路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行应先对商家交易行为与经营范围进行关联分析,对交易量突增的商家进行重点调查,这些调查还应包含查证大额交易、异地卡交易及境外交易等POS机使用情况。
另外,银行须监控POS机支付后的退货套现风险,同时要求若有退款金额,须依原路径退款回原支付帐户,并加强移动POS机的管理,监控移动POS机的使用地域范围。
3.交易监测和管控措施
银行只要发现特约商户有疑似银行卡套现、洗钱、泄漏持卡人帐户信息等风险事件,或是交易金额、时间、频率与特约商户的经营范围、规模不符,那就应对特约商户采取延迟资金结算、暂停银行卡交易或收回POS机及关闭网络支付接口等防控措施。
根据银发2019年85号文要求,对于连续3个月内未发生交易的POS机,银行应重新核实特约商户身份,遇无法核实情况就应停止提供收款服务。对于使用个人帐户结算POS机交易的客户,银行应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同一个人客户多次代理开立多个帐户的情况,对代理开户的商家,则要注意帐户开户留存的信息是否一致,银行应多了解客户的开卡用途及资金来源和去向,重点关注非亲属关系间的代理开户情况,若是出现频繁通过ATM取现情况,则应了解客户取现用途,及是否和开户人身份信息相匹配。
由于POS刷卡交易的资金,基本是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易,因此,商户开户过程中一定会开通网银转账功能,以方便后续资金的转移及分流。但对无合理要求开通网银的大额转账客户,银行应谨慎办理,除了提示客户小心保障资金安全外,最好适当调整转账额度及转账笔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