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账户6000元套电诈团伙购买多套洗白近千万元
6月3日,广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南都记者从会上获悉,近日,广州警方开展“飓风32号”行动打击电信诈骗黑灰产业链条违法犯罪活动,对广州市开设、买卖对公银行账户和利用GOIP设备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买卖公民信息等电信诈骗上下游犯罪的团伙开展统一收网抓捕,打掉6个涉黑灰产业和GOIP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5名。
南都记者此前调查发现,作为支撑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链的重要一环,网上有大量打着“对公账户买卖”旗号进行违规交易的个人及网站,有卖家报价最低6000元一套。这些对公账户背后,更是隐藏着批量注册、开设、转卖对公账户的组织。
利用对公账户为电信网络诈骗“洗钱”
据介绍,“飓风32号”统一行动中,花都区公安分局打掉开设买卖对公银行账户的团伙。花都区公安分局深入研判刑警支队移交的线索,发现一个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对公银行账户的团伙。该团伙以犯罪嫌疑人钟某为首,由吴某、马某等人组成,涉嫌从事对公银行账号开设、买卖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团伙成员分别在广州、佛山、潮汕地区活动,初步核实涉案100多宗,涉案金额达105万元。
4月20日7时许,刑警支队联合花都区公安分局出动警力,分别在潮州、佛山、广州三地同步实施抓捕,共抓获钟某、吴某、马某等犯罪嫌疑人11名,并在抓捕同时对104个涉案账号开展止付工作。经审查,该团伙嫌疑人供述,利诱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件,前往银行开通对公账户,并以3000元价格收购,再以4000元转卖给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海珠区公安分局打掉一个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团伙。3月6日,报警人陈某报称,其在网上申请贷款,被贷款客服以账号冻结为由诈骗8千余元。接报后,海珠区公安分局打击新型犯罪专业队联合分局情报合成作战中心成立专案组,通过分析研判,一个在境内为境外诈骗人员“洗钱”、取款的团伙浮出水面。专案组通过深度研判、深挖扩线,梳理出以韦某(男,22岁)、方某(男,17岁)为首的团伙,其通过大量对公、个人银行账户对诈骗款进行转账、“洗钱”,最后提取诈骗赃款。专案组先后派员出差广东东莞、广西来宾等地,在东莞市凤岗镇抓获韦某等4名开卡组成员,缴获作案银行卡26张、电子密码器15个等物品;在来宾市抓获方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现场缴获手机、银行卡等涉案物品一批。
经审查,该团伙在利益的驱使下以“洗钱”、取款为生,主要由方某等人通过招揽同乡、同学、亲戚、朋友买卖银行卡、手机卡等“四件套”实施诈骗“洗钱”,利用持有的大量他人银行卡,接收“上家”对公银行账户“走账”“洗白”过的诈骗资金,再到各地银行柜员机以提取现金方式完成诈骗流程。经初步核查,该团伙涉及全国各地电信诈骗案件19宗,涉案金额近1000万元。
警方提醒,个人和企业要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无论是办理银行卡还是电话卡,只要是用于出售都属于犯罪,希望每个人都珍惜自己的信用,不要将电话卡、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使用。
报价六千元一套
专人组织批量开账户
近年来,多个相关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买卖企业对公账户违法犯罪活动。然而,仍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买卖对公账户的黑灰产屡禁不止。
据悉,对公账户是指银行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民间组织、个体经营业户等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也被大量用于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洗钱”。
南都记者此前曾调查发现,作为支撑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链的重要一环,网络上遍布大量打着“对公账户买卖”旗号进行违规交易的个人及网站,售价最低6000元一套。
“对公账户‘八件套’,6000元一套”。一名卖家曾告诉南都记者,其称,“八件套”包括对公银行卡、相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对应网银U盾、银行预留手机卡等。
据广州警方介绍,侦查发现一些“中介”引诱部分就业困难人员注册公司,向犯罪团伙出售对公账户。
南都记者此前调查也发现,非法买卖对公账户产业链的上游,有专人负责招募法定代表人、临时法定代表人等,有的甚至发布在正规兼职、招聘网站上,通常日薪数百元。这些“兼职”往往不需要任何技能,仅需基本身份证件。高昂的报酬之下,有人不惜多次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
一则招募长沙法定代表人的帖子中这样介绍招募缘由:因业务需要,招募临时法定代表人注册公司(注册网店用)。南都记者以应聘者身份联系该发帖人,对方仅询问了年龄、以前名下是否开过公司等,了解到南都记者系成年人、名下无开公司记录等信息后,便表示可以前去兼职,工资日结,一天800元,需要两天时间。
“拿身份证来就可以,我们有专人带你去办理。”南都记者询问是否合法时,对方表示,招募的是临时法定代表人,用南都记者的身份信息注册公司后一般几个月后就会注销,“对本人没有什么影响”。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在非法买卖对公账户黑灰产链条中,这些法定代表人招募者承担着中介的作用。一方面以高薪日结为诱惑吸引兼职者,另一方面,使用兼职者的个人信息注册公司、开设对公账户后,便将其成套资料打包出售,层层加价转卖给不法分子。
“谁还要法人(即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2020年1月2日,南都记者联系上一名主动为他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网友。该网友称,其来自贵阳,名下已有4家公司,均为上个月刚刚开设,其可以提供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并“到场”,注册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进而开设对公账户。“之前是在贵阳开的(对公账户),我做法人(即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3500元工资,开了4个对公账户。”该网友告诉南都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