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初中少女情窦梦发网恋送艳照 分手后被男友散播
导读:澳门一名男中学生疑与网上情侣分手后,不满对方在同学面前诋毁他,于是将其“前度”的自拍裸露片段,转发给女同学,该名女同学再“开心分享”给两名男学生。澳门司警接报调查,最终拘捕四名男女。
澳门一名男中学生疑与网上情侣分手后,不满对方在同学面前诋毁他,于是将其“前度”的自拍裸露片段,转发给女同学,该名女同学再“开心分享”给两名男学生。澳门司警接报调查,最终拘捕四名男女。
被捕的男学生姓黄,十六岁,澳门居民,就读北区某中学;其余三名男女学生均未成年。涉与未成年人有关的色情物品罪送交检察院处理。案中的女事主十三岁,澳门居民,就读中区某学校。
案情指,女事主今年九月透过手机应用程序,认识涉案的黄某,两人一拍即合迅即成为网上情侣,热恋期间女事主曾将其自拍的裸露片段传送给黄某“欣赏”。不过未几黄某便提出分手并“拉黑”女事主的账号。以为事件可告一段落,至上月二十日,女事主发现上述裸露照被同学转发,其后连亲属都收到该片段的截图,经与家人商讨,认为事态严重,上月三十日向司警报案求助。
司警经分析锁定目标,本月一日在黄某位于黑沙环的住所将其拘捕,同日在校方的协助下,司警局关注少年组人员成功截获另外三名涉转发涉案片段的学生(两男一女,年龄十四岁至十五岁,与女事主就读同校)。经盘问,黄某承认犯案,供称因女事主曾在同学面前诋毁他,故将女事主的裸露片段,发送给女事主的一名女同学作报复,有人怀疑再转发给两名涉案男学生,片段后来再流传出去。警方将继续追查其他曾转发涉案片段的人士身份。案件有待跟进。
司警严正呼吁,传送或散播涉及未成年人的色情物品(例如影片或相片等),即构成严重犯罪。青少年应注意自我保护,切勿拍摄、传送涉及个人私隐和信息的影片或相片。倘不幸受到侵害,应尽快向家长、老师、驻校社工或警方求助;校方若知悉任何与青少年相关的犯罪消息,可透过“学校安全联络网”机制与司警局关注少年组联系,以便局方从速跟进。